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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10日

愛,如人飲水,嗆到了才知道

 愛一個人,本來是一件簡單的事。就像用玻璃杯裝了一杯蜂蜜水,清清涼涼地喝下去,感覺到我的肉體需要這杯溫潤清涼的水,也感覺到自己心靈的健康和愉悅;從此認定喝水是個好習慣,所以願意日日夜夜重覆。
愛一個人,沒有成為一件簡單的事,到底是因爲什麽?是因為感情的深度不夠,還是多到過了頭?過頭到彼此挑剔與要求,恨不能讓對方高舉雙手臣服,務必要血肉橫飛才叫快意。是爽快也是痛快,但其實也是變態。
變態之處就在於,像是玩具已經不是所需要的款式,但習慣了抓在手裡,所以依舊丟不下;一邊抱怨一邊自以為是不離不棄。置身感情之中並不懂得寬憫,除了索取還是索取,開口質問必是:"爲什麽"你"不愛我",總是自認能提供最浪漫最纏綿的愛,仿佛愛是所有的終極,諸不知卻是毀滅。

有時,有的人就是過得再久也不見得能明白,愛,並不是一個事件,一種追尋,不是拿來滿足自己自私及自大內心的工具,也不是拿來對抗本質劣根性的武器。我自許從未想過在對方身上獲取任何缺失的東西,但也警覺別從愛的過程中想要實現什麽偉大情操,只能想著原諒對方也是個脆弱的有缺失的人,別自不量力的許下互相拯救的志願。

我有我自己辛苦的路程,但面對我生命大步向前走的路途中邂垢(這個"垢"字好像怪怪的^^..)的旅伴,我是很願意在某段時間里,一起交換歷史,記憶及時間的信任,交換彼此生命中重要而隱匿的部份。在我們都走過慢慢疲憊長路後,因為這些掏空般交換,必定能讓我們仍有互相扶持的能量,即使是還有點砍不掉的過往,控制不住的失態;但是,我們會知道,心理底層那種長途跋涉的疲憊不在,反而能在平淡的散步的過程中感受到溫情跌宕。

出去散散步吧 ^^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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